【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鲁政办发[2008]39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8.07.04 【实施日期】2008.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公安安全 【唯一标志】17010387
【全文】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安监局、省气象局《关于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四日
关于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意见的通知